2020-12-16

金正大母公司进入司法重整程序,不影响上市公司正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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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1日,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470)(简称:金正大)的控股股东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金正大控股)收到临沭县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决定书》等资料,鉴于金正大控股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已经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具备重整价值,临沭县人民法院裁定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破产重整。

金正大控股和金正大(上市公司)是两个不同经营主体,不能混淆。金正大控股作为金正大的控股股东,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对各中小企业投资等业务,其本质上是一家投资公司,并无涉及金正大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金正大控股的破产重整申请不会对金正大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正常

控股股东通过破产重整,不仅能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引进战略投资者,同时也有利于保障债权人利益,有利于上市公司控股权稳定,维护金正大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金正大(股票代码002470)成立于1998年,2010年在深交所上市。公司聚焦种植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服务,致力于成为受人尊重的种植业解决方案提供商。经过20余年发展,目前已从一家新型肥料制造商转型为专业从事种植业服务的综合性企业集团。公司是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创新型企业和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在全国建有10多个生产基地,在德国、荷兰、西班牙、以色列等建有12个工厂和10余个分支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