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02

集团公司和菏泽公司双双再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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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刘文龙报道 近日,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通知,集团公司和菏泽金正大公司顺利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此次再获审,是集团公司继2008年首次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且在2011年首次复审成功后,又一次连续获此殊荣;也是菏泽金正大公司继2011年首次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再次复审成功。两公司双双再获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是对集团公司和菏泽公司科技创新能力的肯定。



集团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菏泽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作为国内复合肥行业的领军企业,公司始终坚持开放合作、自主创新发展,通过自主研发和引进、消化、再创新,在新型肥料产品开发、工艺技术、生产装备、质量标准等方面掌握了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形成了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核心技术和产品,为我国农民和粮食丰产提供新型肥料和科学施肥技术解决方案。并在促进产业发展的过程中始终贯穿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的发展理念,在研发新型肥料等关键生产技术上取得了重大突破,真正做到资源的高效综合利用,创新成效获得了多个部委的充分肯定。

高新技术企业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基础,是调整产业结构、提高国家竞争力的生力军,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此次,两公司再次获得认定,将继续鼓舞企业进一步提高科技管理水平,继续发挥自身技术优势,积极实施大联合大发展的战略,进一步增强以自主研发为核心的综合创新能力,将有力促进化肥产业的大升级、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