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9-01

《缓释肥料》国家标准9月1日正式实施

浏览次数:13599次
A- A+

     由我国制定的《缓释肥料》国家标准于2009年9月1日正式实施。这不仅填补了国际上没有《缓释肥料》国家标准的空白,同时也标志着我国缓释肥料产业将进入规范化发展的新阶段。
    缓释肥料是指以各种调控机制使其养分最初释放延缓,延长植物对其有效养分吸收利用的有效期,使其养分按照设定的释放率和释放期缓慢或控制释放的肥料。该肥料突出特点是其释放率和释放期与作物生长规律有机结合,从而使肥料养分有效利用率提高30%以上。由于化肥养分有效利用率提高,从而大幅减少化肥的使用量及施肥次数,节约化肥生产原料(煤炭、电、天然气),减轻化肥对生态环境破坏,因此缓释肥料被称为“21世纪高科技环保肥料”,代表了肥料产业发展的方向。
    近年来,我国十分重视缓控释肥的发展,《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十一五”规划纲要》、《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及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都把缓释肥列为重点领域加以研究、发展和推广。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自2008年起专门下发通知,将缓释肥技术作为农业主推技术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山东省政府自2006年以来连续3年将“缓释肥施用技术和规程”作为农业主推技术。
    通过自主创新,我国缓释肥料技术取得重大突破,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并且生产成本与市场售价远低于国外同类产品。同时,我国缓释肥料产业化也取得快速发展,在山东临沂建立起了亚洲最大的缓控释肥料生产基地。然而,由于长期以来缺乏国家标准,造成了缓释肥料产品从生产到质量以及市场行为不规范。因此,《缓释肥料》国家标准的制定得到了国家高度重视,标准的制定广泛争取了各级主管部门、专家学者、生产企业和农民朋友的意见,借鉴了国际先进缓释肥科学评价体系,并结合了我国缓释肥料发展的实际,从而保障了《缓释肥料》国家标准的“科学性、前沿性、可行性”及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适用性。
    据悉,由国家化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与亚洲最大的缓控释肥生产企业山东金正大集团共同起草、国家质检总局批准的《缓释肥料》国家标准,分别对缓释肥料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有关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适用于氮肥、钾肥、复混肥料、复合肥料等产品的所有颗粒或部分颗粒经特定工艺加工而成的缓释肥料。
    该标准的核心指标是缓释肥料在25℃静水中浸泡24小时初期养分释放率小于15%,28天累积养分释放率小于80%,在标明的养分释放期内累积释放率大于80%。
    因此,该标准的颁布实施对约束缓释肥料生产企业质量行为、规范缓释肥料市场、保护消费者权益、推动缓释肥料产业健康快速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专家告诉记者,鉴别真假缓释肥料可采取以下简易的方法:首先,可将缓释肥料和普通复合肥分别放在两个盛满水的玻璃杯里,轻轻搅拌几分钟,复合肥会较快溶解,颗粒变小或完全溶解,水呈混浊状,而缓释肥由于溶解缓慢,水质清澈,无杂质。其次,缓释肥料的核心是速溶性氮肥、磷肥、钾肥或复合肥料,将剥去外壳的缓释肥放在水中,会较快溶解。若剥去外壳不溶解的,是劣质肥料或假肥料。再次,不能根据颜色辨别缓释肥。有些厂家仿冒缓释肥料颜色,把普通肥做成与缓释肥料相同的颜色,如果放在水里肥料脱色,水质浑浊带色,也不是缓释肥料,真正的缓释肥料外膜不脱色。最后,对于掺混型缓释肥(通常情况下,缓释肥料所占比例不少于30%),可将其中的缓释粒子分拣出来按以上方法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