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9-11

金正大集团设立精神文明建设贡献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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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正大集团设立精神文明建设贡献奖
拾金不昧员工首次受表彰

年关岁首,山东金正大集团员工周继民,喜滋滋地从集团领导手中领到了2000元奖金,这是该集团专门设立精神文明建设贡献奖后的第一个受奖者。
周继民自幼就先天性残疾,属于三级残疾人,是临沭县一位普通的农民,家境十分困难,每年地里的收入加上工资不足6000元。在金正大集团的帮助下,成为集团的一名车间工人。2003年6月5日,周继民在上班途中,拾到近万元现金,当时由于四周无人,周继民又急于上班,无法寻找失主,只好把钱交到集团办公室,委托集团代为查找失主。
为了在集团内部弘扬正气、树立良好的员工道德风范,集团以此事为典型,在公司内开展了“学先进员工、讲无私奉献”的活动,在员工中开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看待拾金不昧行为”的大讨论,并从2003年起,集团每年都将设立精神文明建设贡献奖,用于重奖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员工。周继民在身有残疾、家境困难的情况下,拾到巨款后不为所动,主动交公,因此成为集团2003年度精神文明建设贡献奖的第一位获奖者。集团领导在颁奖时说,我们只所以这么做,是因为我们崇尚雷锋、焦裕禄精神,并让其在公司的价值评定及分配体系中得以充分体现,决不让雷锋、焦裕禄们吃亏,在我们金正大公司,奉献者一定会得到合理的回报!
(吴青明 英荣攀)
此稿发表于《中国化工报》2004年2月17日